NO.1哈萨辛刺客团
Assassin
游戏中我们总可以看到这个词,对了,这个词就是暗杀者的意思。
伊斯兰的本意是“顺从”,意即顺从真主的意愿(主命)就可获得和平和安宁、今生与来世的幸福。因此,伊斯兰教常被描绘为爱好和平的宗教。然而,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伊斯兰复兴达到高潮,一部分伊斯兰政治反对派的暴力趋向愈益明显。及至80年代末,伊斯兰复兴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活跃时期。其中,在伊斯兰口号下的暴力恐怖浪潮再次席卷埃及、阿尔及利亚、突尼斯等伊斯兰国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当代伊斯兰政治暴力缘何如此剧烈,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如何,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笔者不揣浅陋,谈一些自己的认识,错误和不当之处,希望能够得到有关专家的批评和指正。
一
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政治活动以来,以政治为目的的暴力活动就逐渐演化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政治暴力在伊斯兰教历史上并不鲜见。四大哈里发中有三位,即欧麦尔、奥斯曼和阿里,都死于穆斯林的暗杀。所以有人认为,“从八世纪开始,暗杀者就对《古兰经》进行比喻式的解释,并杀死反对他们的人”1。正像伊斯兰文明一样,伊斯兰的政治暴力很早就达到了异常激烈的程度。从历史影响的角度看,伊斯兰阿萨辛运动(1090~1275年)意义重大。
阿萨辛派是什叶派伊斯玛仪派的支派,是一个由哈桑·本·沙巴创立的宗教恐怖组织,其名称源于阿拉伯语“哈希什”(大麻叶)一词,服用大麻叶的人称为 “哈沙希”。因该派敢死队员在进行暗杀活动前服用大麻叶而得名,欧洲人传讹为Assassin。阿萨辛派试图“完善或纯洁伊斯兰教”,创建一个“真正的伊斯兰国家”。其独特之处就在于把暗杀作为实现其政治目的的手段。“阿萨辛派对伊斯玛仪派的教义做了一些修改,从外界的观点来说,最重要的是把‘暗杀’作为了一种神圣的宗教义务”2。阿萨辛派的暗杀活动表现出两个特点:一是活动范围和打击目标的广泛性。阿萨辛派决心把所有穆斯林重新融合为一个单一的共同体, 因此其活动不可能局限在一个国家内。他们的势力扩展到波斯北部、伊拉克和叙利亚等战略要地,从波斯东部到地中海沿岸的逊尼派哈里发、总督和将军都成为阿萨辛派的攻击目标。1092年塞尔柱帝国的宰相尼扎姆·穆尔克成为阿萨辛派的第一个牺牲品。接着,哈里发穆斯塔西德等著名人物遭到暗杀。入侵伊斯兰世界的十字军也成为阿萨辛派的打击对象,特里波利的雷蒙二世和耶路撒冷拉丁王国的统治者先后遇难。二是暗杀活动的隐秘性。阿萨辛派极善于伪装和保守秘密。他们执行任务时常装扮成商人、旅客、甚至基督徒的模样。为了谋杀某个著名人物,他们可以在其手下隐藏几十年以争取信任。当时的主要王宫和城市中都安插有他们的奸细,这使非什叶派统治者防不胜防。据记
* * 注释 * * *
①昂里·巴赛:《伊斯兰教简史》,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60页。
②《不列颠百科全书》第2卷,1964年版,第6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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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阿萨辛派曾两次企图暗杀抗击十字军的穆斯林英雄萨拉丁·阿尤布,因为他主张以逊尼派教义代替什叶派教义。萨拉丁及一些信奉基督教的西方君主如法国国王圣路易九世、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雷德里克二世都曾被迫向阿萨辛派行贿以免受其攻击。1
阿萨辛运动是一场带有较多宗教性的政治暴力斗争。自从什叶派与逊尼派分道扬镳后,什叶派就成为倭马亚逊尼派政权残酷打击的对象。阿里的长子哈桑被击伤。卡尔巴拉之役阿里的次子侯赛因被杀死。什叶派信徒受到各种迫害。据记载,哈里发基亚德·苏曼叶进入库法时,“到处击杀什叶派人,或埋于土中,刖其足, 断其手,挖其目,将他们吊死在椰枣树上示众,并将其余的人统统驱逐出伊拉克,不使一人留下”2。什叶派多次发动反对逊尼派政权的起义,均遭到残酷镇压。 11世纪末,哈桑·本·沙巴决心利用阿巴斯王朝陷于分裂之际,建立什叶派的至高无上地位。阿萨辛运动在伊斯兰教历史上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们奋不顾身的牺牲精神成为鼓舞后来者的精神源泉之一。穆斯林作家写下了许多关于阿萨辛运动的小说和戏剧,把哈桑·本·沙巴誉为异教徒的“真主的复仇者”。
在伊斯兰的文化背景下,宗教矛盾、民族、部族和家族矛盾导致了阿萨辛运动及其他政治暴力现象。这些矛盾此后趋于尖锐和扩大,成为现代政治暴力的导火索。例如,阿犹矛盾引起的暴力冲突,黎巴嫩教派纷争和内战导致的政治暴力,使暗杀、袭击、绑架事件层出不穷。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兴起后,这种政治暴力愈演愈烈。
在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内部一直明显地存在两种不同的潮流和派别。人数众多的主流派,如埃及等国的“穆斯林兄弟会”、巴基斯坦的“伊斯兰促进会”等,被外界称为“温和派”。他们属于公开的、合法的宗教政党或群众团体,主张以合法的、渐进的方式、实现国家政权、社会制度、社会生活方式的“伊斯兰化”,号召建立一个以“真主之法度”(伊斯兰教法)为基础的、名副其实的伊斯兰国家、伊斯兰社会、伊斯兰秩序。另一派是所谓的“激进派”,即崇尚暴力的极端主义派别组织。“极端派”主要是在西亚和北非的阿拉伯世界,据说有数以百计的大小组织。他们属于被当局取缔的“非法组织”,人数虽较少,但以“行动主义”著称,能量和影响较大。他们认为以暴力手段推翻不义的统治者,才是改变伊斯兰国家困境的唯一出路。但他们也不放弃各种形式的合法斗争,一旦合法渠道被堵塞,便诉诸暴力。阿尔及利亚、埃及、突尼斯等国的政府一直在与极端的伊斯兰分子作斗争,但政府的镇压往往导致极端分子们更猛烈的报复和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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